根据校人事处《关于做好2016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学院做好2016年年度考核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1.
1
月
5
日
-9日,成立考核小组,制定考核办法。
2.
1
月
10
日
(周二),精神传达。召开各单位负责人会议,传达学校2016年年度考核工作精神,布置学院考核相关工作,下达评优指标。
3.
1
月
12
日
-
2
月8
日
,个人总结。被考核人书面总结。
u 专任教师填写《专任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A4纸正反打印(进入个人档案的材料,请务必排好版)、签字(用钢笔或毛笔手写签名)交党支部书记,电子版发党支部书记邮箱;
u 非专任教师填写《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A4纸正反打印(进入个人档案的材料,请务必排好版)、签字(用钢笔或毛笔手写签名)交党支部书记,电子版发党支部书记邮箱;
4.
2
月
9
日
-17日,个人述职。全体参加考核人员在各单位范围内进行述职(述职内容包括师德师风情况、思想政治表现),述职时间报学院备案,并邀请联系各单位工作的院领导参加。
5. 民主测评(
1
月
10
日
)。组织由学院领导、教师代表和相关人员组成的不少于30人的测评组,对非专任教师进行年度考核测评。
6.
2
月
24
日
下班前,确定并上报考核结果。各单位组织教职工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在个人述职、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和认真测评的基础上,根据学院分配的优秀推荐名额,初步确定本单位人员的考核结果并上报学院人事管理办公室。
7.
2
月
24
日
下班前,各单位提交考核材料。
u 各单位汇总、审核、填写《专任教师年度考核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uangxf@hust.edu.cn
u 各单位审核《专任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工作人员度考核登记表》填写、签字是否规范,纸质版提交至学院人事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uangxf@hust.edu.cn;
8.
2
月
28
日
(周二),确定考核等次。考核小组参考各单位报送的考核结果讨论并确定被考核人考核等次。
9.
3
月
1
日
-6日(共6天),公示考核结果。在科技楼南楼三楼宣传栏公示考核结果。
10. 申请复核或申诉。教职工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院考核领导小组(科技楼南楼301室)提交书面材料,申请复核或申诉;亦可在公示后十日内向考核主管部门(人事处)提交书面材料,申请复核或申诉。
二、考核范围与内容
1. 全体在编教职工。其中中层干部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统一考核。
2. 教师考核。1)体现以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发展为本的基本要求。2)将师德师风、思想政治表现作为考核的首要内容。3)主要依据《网投十大信誉平台综合改革方案》附件1中的教师分类管理岗位职责进行,重点考核其实际承担教学科研任务、岗位职责完成情况、社会服务参与及完成情况等。
3. 非专任教师人员考核:重点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廉洁自律、政策水平、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业绩及出勤率等。
4. 免予考核。人员范围:省师德先进个人、学术前沿青年团队负责人、新世纪优秀人才。
三、考核等次确定
(一)优秀
1. 师德师风好、思想政治表现好。
2. 工作量饱满,岗位职责完成质量高。
3. 在优秀名额范围内,同等条件下本年度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获得者(负责人、第一作者)优先。
(二)合格
1. 师德师风好、思想政治表现好。
2. 工作量饱满,岗位职责按质按量完成。
(三)基本合格
1. 师德师风好、思想政治表现好。
2. 基本达到岗位职责的要求,工作量略显不饱满。
(四)年度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确定为不合格:
1. 师德师风差、思想政治表现差。
2. 工作量明显不足。
3. 不愿意承担教学任务或教学质量考核不合格。
4. 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教学、科研或管理责任事故或严重工作失误。
5. 未经所在单位同意和学校批准(以书面材料为准),占用工作时间或学校资源私自在外办公司或加入其他经济实体等。
6. 全年事假累计30天以上,或全年旷工累计7天以上或连续旷工3天以上。
7.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考核。
(五)、受到党纪或行政处分或被立案调查的,按以下办法确定考核结果:
1. 受到党纪警告或行政警告处分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 受到党纪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的,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 受到党纪严重警告以上或降低岗位等级行政处分的,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4. 被立案调查的,暂不确定考核等次。
四、评优指标
计算原则: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15%。
各单位指标分配如下:
大学外语:12人
英语、翻译:3人
德语、法语:2人
日语、韩语:2人
院机关:3人
免予考核人员:2人
五、奖惩
1、按照校人事处《关于做好2016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相关精神执行。
2、考核优秀者学院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
六、其他问题说明
1. 免予考核人员仅填写《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不参与其他考核程序。
2. 目前不在岗人员(21人)。其中:
1)不参加考核人员(17人):戴居平、余千华、李佼、邱海林、王宇红、施渝、江静、董卫、卓琦、张薇、张莉、王利芬(已回国报到,2016全年不在岗)、贾彦艳、陈后亮、陈先梅、张莹(法)、安静。
2)参加考核人员(4人):姚素馨、范杏丽、张莹(大外)、程进
3.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校人事处《关于做好2016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相关精神执行。
网投十大信誉平台
二0一七年
一月九日
附件下载附件1专任教师考核登记表.doc附件2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网投十大信誉平台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列表
网投十大信誉平台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列表
1为一级学科评估指标,2为学院发展目标体系指标
序号 |
奖励名称 |
1 |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2) |
2 |
青年拔尖人才(2) |
3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2) |
|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2) |
4 |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青年)(1,2) |
5 |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 |
6 |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1,2) |
7 |
省级(哲学)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1) |
8 |
境外合作科研项目,经费5万元人民币以上(1) |
9 |
学术专著(1) |
10 |
教育部高校科研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省级哲学人文社科奖(1,2) |
12 |
SCI/SSCI/A&HCI收录本学科代表性论文(1,2) |
11 |
CSSCI、北图收录中文类核心本学科期刊论文(1) |
13 |
国家级教学名师(1,2) |
14 |
省级教学名师(2) |
15 |
教育部创新团队(1) |
16 |
国家重点学科(1) |
17 |
省重点学科(1) |
18 |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省级哲学人文社科基地(1) |
19 |
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 |
20 |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 |
21 |
省级教学成果奖(1,2) |
22 |
国家精品开放课程(2) |
23 |
“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1,2) |
24 |
国家百篇优秀博士论文 |
25 |
国家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提名 |
注:
1. 学术专著(“专著”是指标有“著”字样的著作,编著、译著、教材、教学用书均不属于“专著”);
2. “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教材的单位归属按照教育部公布的“‘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名单”文件中的“作者单位”计);
3. 金额栏“一、二、三”分别代表“一、二、三等奖”。
以下转发校人事处《关于做好2016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做好2016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与内容
考核的范围为全体在编教职工。其中中层干部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统一考核。
(一)教师的考核。教师考核要体现以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发展为本的基本要求,主要依据各院系制定的教师岗位职责进行,把思想政治表现作为教师考核的首要内容。
对于长期从事基础研究、新兴与交*学科研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有较大发展潜力的教师,对于为学科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教师以及学科带头人,对于工作一贯兢兢业业、工作成绩出色的教师,以及按学校相关规定可免予考核的教师,经单位认定可免予年度考核,直接确定考核等次。
(二)其他专业技术类人员的考核,重点为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态度、业务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出勤率等情况。
(三)党政管理类人员的考核,重点为履行岗位职责、廉洁自律、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及出勤率等情况。
(四)工勤人员的考核,重点为服务态度、操作技能、安全生产、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和完成任务情况及出勤率等。
二、考核组织与程序
(一)各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开展考核工作,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小组由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
单位或机关部处工作人员不足三人的,由所属党支部组织成立考核小组。
(二)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书面总结,填写考核表。
2、职员、其他专业技术类人员及工勤人员在单位一定范围内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
3、确定考核等次。
由考核小组确定被考核人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上报学校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在岗总人数的15%。
对免予考核的教师,由单位填写专任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直接确定考核等次。
4、公示考核结果。公示考核结果的时间不少于三天。教职工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后十日内向考核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材料,申请复核或申诉。
三、考核结果
(一)考核结果与岗位聘任及晋升挂钩。
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原则上予以转岗或低聘或解聘。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又不服从工作安排或重新安排后考核仍不合格者,予以辞退或解聘。
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翌年职务(级)不予晋升。
(二)考核结果与工资及绩效津贴挂钩。
考核结果为优秀者,从绩效津贴中给予奖励。
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者,减发绩效津贴,翌年薪级工资不予晋升。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扣发绩效津贴,翌年薪级工资不予晋升。
(三)考核结果与奖励评先挂钩。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不得参加各类优秀评比或表彰。
四、相关材料的报送
考核工作总结、个人考核结果等相关材料于
2017年
3月
1日前
报送人事处。并于
2017年
4月
1日前
将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教职工人事档案。
附件1、《专任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
附件2、《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附件3、《专任教师年度考核统计表》
附件4、《实验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统计表》
附件5、《关于年度考核若干问题的说明》
人事处
2016
年12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