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2013级、2014级、2015级本科生:
学院即将开展2015-2016学年度人民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院2013级、2014级、2015级本科生
二、评选时间
9月20日网申截止,请申请奖学金的同学务必网申!
三、相关政策的通知
1. 校三好学生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获得者同时享有奖学金和荣誉;单项奖学金包括学习进步奖学金、自强奖学金、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社会公益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学校关于校三好学生奖学金的评定通知暂未下发)
2. 三好学生不可同时获得其他人民奖学金,但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3.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从校三好学生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学生不可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4. 每位学生至多同时获得两项人民奖学金
四、评选方式
奖学金名称 |
金额 |
评选方式 |
校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
800 |
班级评审会 |
学习优秀奖学金 |
1200 |
各系自主评审 |
学习进步奖学金 |
800 |
班级评审会 |
自强奖学金 |
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 |
社会公益活动奖学金 |
校科技创新奖学金 |
五、评选条件
根据《学生手册》中关于十大正规网投平台官网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人民奖学金评选条件做以下说明。
第六条 获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学习刻苦,成绩良好,本学年在本专业成绩排名达前50%;
2.担任各级学生组织干部一学年及以上;
3.积极热情地做好所承担的社会工作,有奉献精神,不怕困难,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大胆工作,讲究方法,能力突出,成绩显著。
第七条 获得学习优秀奖学金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学习态度认真,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钻研精神。本学年在本专业成绩排名达前25%;
2.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到学校要求;
3.课程设计(论文)、实习、实验课考核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第八条 获得学习进步奖学金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学习态度认真,或明显转好;
2.在本专业中的成绩排名进步明显。
第九条 获自强奖学金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自强自立,奋发进取,能克服各种现实困难;
2.热爱集体,积极参加班级、院系或学校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
3.学习认真,本学年成绩排名达本专业前50%。
第十条 获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认真组织并参与院、系级以上(含院、系级)的各类文艺、体育活动2次以上;
2.在院系举办的各类文体活动或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第一名,个人前三名;或在全校举办的文体活动或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个人前六名。
第十一条 获社会公益奖学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自发长期坚持某项公益活动;
2.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社会工作,公益活动,社会实践等,成绩显著;
3.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担任公益活动的组织者,取得良好效果。
第十二条 校科技创新奖学金
校科技创新奖学金分为创新个人奖学金和创新成果奖金两类,评选标准分别为:
创新成果奖金用于奖励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的在校学生,由校团委每年年底统一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细则参照校团委当年下发文件。创新成果奖金获得者可参评校科技创新标兵和校科技创新优秀个人荣誉称号,评选细则参照校团委相关文件。
创新个人奖学金用于奖励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并获得一定成绩的在校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认真组织并参与院、系级以上(含院、系级)的各类科技创新活动3次以上;
2.在院、系级以上(含院、系级)的各类科技创新活动或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第一,个人前二名;或在校级以上(含校级)的各类科技创新活动或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个人前三名;
3.在院、系级以上(含院、系级)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中担任第一负责人。
六、补充说明
1. 每位学生每学年所获奖助上限为13000元,但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工资和社会奖助金不在此限制范围内。
2. 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各班资助委员;评选过程接受全体师生监督,务必保证公开、透明;评选期间设置举报电话:87556074。
网投十大信誉平台学工组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