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本科生班级、各学生组织:
现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的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热心公益,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自尊自爱,自省自律;文明使用互联网;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惑;尊敬师长,友爱同学,礼貌待人。
4、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热爱劳动,保持宿舍清洁整齐;生活俭朴,杜绝浪费;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的物质享受。
5、上学年未受校纪处分。
6、无无故缺课记录;恪守学术道德,无作弊、剽窃行为发生。
7、上学年参加相当量的义务工作。(一年级学生除外)
8、注册并完善了学生资助信息网上必要信息,且能保证系统资料实时有效。
9、积极参与社会义工工作;关心热爱院系和班集体,积极参与班级建设,团结服务学。
10、能够遵守《网投十大信誉平台本科生请假制度》。
11、寝室文明,无任何通报批评。
二、获国家奖学金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2、学习态度认真,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钻研精神。上学年在本专业成绩排名达前10%;
3、愿意在获奖后参加学校组织的义务工作,且获奖后的当学年义务工作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
三、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证体系认证,且被认定为“品学兼优的特困学生”;
2、家庭贫困,生活俭朴,大额消费品适量;
3、自强自立,奋发进取,能克服各种现实困难,给身边同学树立榜样。
4、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上一学年所有必修课和限选课程全部及格,且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本年级排名25%以前(含25%);
5、愿意在获奖后参加学校组织的义务工作,且获奖后的当学年义务工作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
四、学校重要政策规定
发放奖金以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发奖为原则,每生发放金额全年不高于11000元,不含学生个人勤工俭学所得。
五、学院将依据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资助信息网上个人实际情况,结合班级民主评议、院系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委员会的认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公示的原则在符合条件的同学中予以评定。
六、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时间、地点由资助工作委员会另行通知。
七、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请根据填写的申请表制作不超过两页的ppt分5个方面(学习成绩、获奖情况、服务集体、引领作用、义工活动)向评定委员会做不超过2分钟的汇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请根据填写的申请表制作不超过两页的ppt分5个方面(学习成绩、困难程度、所受资助、服务集体、义工活动)向评定委员会做不超过2分钟的汇报。
附件 《网投十大信誉平台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网投十大信誉平台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网投十大信誉平台资助工作办公室
网投十大信誉平台资助工作委员会
2012年9月15日
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