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则与指导思想
网投十大信誉平台国家励志奖学金遵循“育人为本,创新是魂,责任以行”的办学理念,以建设“一流教学,一流本科”为指针,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普通全日制非定向本科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目的, 综合考虑学生的品德修养、专业学习、学术表现、创新实践、社会活动等各方面因素,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评选出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标兵,充分发挥励志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二、奖学金设置
由国家教育部设置,学校下拨奖学金名额:奖励二年级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
三、评选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与历史使命感;
2、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秀;
3、 生活简朴,自立自强,品学兼优的特困学生;
4、 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学年的加权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40%;
5、本科三年级及以上,英语、法语、德语语种的学生需通过专业四级,日语语种的学生需通过日语二级,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需达到学校要求;
6、 热心公益,本学年参加超过20个小时的义务服务,并提供义工活动书面材料。
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该奖学金评选
1、受到党、团、校级或院级通报及以上处分;
2、在校期间有生活奢侈浪费行为,有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行为;
3、在学术研究或其他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4、参加非法组织及其活动;
5、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6、上学年有必修课程不及格;
四、评选办法
1、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填写《网投十大信誉平台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网投十大信誉平台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评分表》,并附证明材料。
(2)班级评审:成立班级评审小组(班长、团支书、资助委员、其他学生代表2名),审核是否符合贫困生条件和其他条件,进行资格筛选,推荐并签字;全班民主投票,对学习、生活等表现进行综合评定,票数不过半的不能获得推荐。此阶段辅导员和班主任助理全程参与。
(3)辅导员审核:辅导员根据学生申请材料、班级意见、《申请表》、《评分表》,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填写辅导员推荐意见。
(4)学工组复审:审核班级及辅导员推荐意见,依据审核后的综合得分高低,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按照获奖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奖学金候选人。
(5)公开评选会:由学工组组织公开评选会,对候选人的综合素质进行考核,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评定学生得分;最后计算出综合考核成绩=综合得分+评选会得分。
(6)结果公示: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得分高低将评选结果通过学院网站、宿舍公示栏、电子邮件等公示三天;
(7)学院审批:学院公示通过后,评定结果报党政联席会审批。
2、记分规则
综合得分决定公开评选会的入围名单;加上评选会得分后的综合考核成绩决定获奖名单。
五、评分细则
(一)综合得分构成(满分100):家庭经济情况+专业学习+学术表现+社会实践+获奖荣誉
1、 家庭经济情况, 满分20
(1)由年级辅导员结合学生实际情况、班级意见,综合给定3-15分;
(2)上学年参加勤工助学一学期得2分;两学期均参加得4分;在勤工助学岗位上获得优秀荣誉,另得1分。多岗位勤工助学不累加。(以校内可以认定的为准,其他兼职工作以陈述方式写入《申请书》,作为评分依据之一)
2、专业学习, 满分30
(1)专业成绩
本专业排名前5%(含5%),或不足20人班级的第一名,得25分;本专业排名前5-10%(含10%),或不足20人班级的第二名,得20分;本专业排名前10-20%(含20%),得15分;本专业排名前20-30%(含30%),得10分;本专业排名前30-40%(含40%),得5分。
国家励志奖学金以上学年度所获成绩为准。
(2)语言等级
l 英语、法语、德语语种:专四或专八考试达到优秀,得5分;达到良好,得3分;达到合格,得2.5分。(同时获得本款两项以上证书者,按分值最高的一项计算,不累加)
l 日语语种:日语二级或一级考试成绩达到满分的80%及以上(含80%),得5分;70%-80%(含70%), 得3分;60%-70%(含60%),得2.5分。(同时获得本款两项以上证书者,按分值最高的一项计算,不累加)
3、学术表现, 满分25
(1)发表论文
SSCI(SCI)或A&HCI收录期刊,得15分;
CSSCI本学科期刊、北图收录中文类核心本学科期刊、非英语类国际高水平期刊(学院认定),得10分;
CSSCI非本学科期刊、北图收录中文类核心非本学科期刊,得6分;
其他国内正式学术期刊,得3分。
备注:
l 论文须以网投十大信誉平台名义发表。
l 论文发表或录用有效时间:从入学年份9月1日起,到奖学金评定通知发布当日截止。论文原则上须刊登发表;SSCI(SCI)或A&HCI收录期刊可以录用通知认定,但必须经导师签字确认。
l 论文按照第一作者计算。若第一作者是导师,第二作者为学生的,学生视为第一作者。
l 同一篇论文,在下次参评国奖时不能再次加分。
l 本项目可累计,但最高不超过15分。
(2)科研项目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负责人得5分,参与人得3分。同一项目在下次参评国奖时不能再次加分。
(3)学术讲座
上一学年参加学术讲座(含出国、考研、求职、经验交流会等),数目11次以上,得5分;6-10次,得3分;1-5次,得1分。本项目由学工组认定和核实。
4、社会实践, 满分10
(1)上一年度担任学校、学院主要学生干部(团学联部长及以上,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且表现优秀,得3分(辅导员出具《任职表现优秀证明 》确认);
上一年度担任学校、学院其他学生干部,党支部、年级、班级的学生干部(包括寝室长、舍导),且表现优秀,得1分(舍导由新生辅导员出具《任职表现优秀证明》确认;其他干部由至少5个班委签字出具《任职表现优秀证明》确认)。
本项目加分不累加,取最高分计算。
(2)上一年度担任学生干部期间,所带领班级、组织在学校相关评选中获奖者,校十佳得3分,校优秀2分,组织但未获奖1分。本项目加分不累加,取最高分计算。
(3)上一年度参加社会实践获得省级优秀团队得2分;校优秀团队得1.5分;未获奖的,担任队长得1分;未获奖,参与者得0.5分。本项目以学院分团委申报及总结材料记录为准,取最高分,不累加。
(4)上一年度校级文艺体育比赛项目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得2分、1.5分、1分;院级文艺体育比赛获得一等奖得1.5分,其他奖项得1分。本项目团队或个人均可以,以证书为准,年级辅导员签字确认。本项目加分不累加,取最高分计算。
5、获奖荣誉, 满分 15
(1)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国家级分别得8分、6分、4分;省部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6分、4分、4分;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4分、3分、2分。其它大型赛事由学院本科教学指导督导委员会审议后酌情加分。 本项目得分不累加,取最高分计算。同一获奖项目在下次参评时不能再次加分。
(2)获得校三好学生标兵、省级优秀三好学生等省级以上荣誉得5分;获得校级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得4分;获得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社会实践个人等校级荣誉,得3分;获得校级单项奖、社会奖得1分。本项目得分不累加,取最高分计算。同一获奖项目在下次参评时不能再次加分。
(3)本年度获得网投十大信誉平台自强大学生标兵者,得2分(不可累加)。
(4)获得校十大自强大学生标兵者,如果满足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直接获得当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评选会评分, 满分20
1、评委构成
评委会由学院领导,教师代表,年级辅导员,学生代表构成。
学生代表本人或有利益相关者参加评选的,须回避。
2、评分规则
评委对每位候选人单独打分。评选会得分以平均分计算(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
3、现场评选环节及规则
(1)现场成果展示:学生自我陈述环节(4分钟)
家庭状况及个人为缓解经济困难所采取的自立自强行为;
专业学习、学术表现、获奖荣誉、社会活动等个人成绩和收获;
在以上各领域及其他方面为学校、学院和班级、宿舍等集体所做的贡献;
在诚信、感恩、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所做的努力和收获;
奖学金使用计划。
(2)评委提问:2个问题(2分钟)
综合考察学生自立自强行为、学术科研能力、逻辑分析能力、团队协作与沟通交流能力、创造性思维、社会责任等。
六、审核公示
学院评选出候选人名单,须在学院公示(网站、宿舍张贴)3天,接受广大师生监督。根据评审及公示结果报党政联席会审核后,上报学校学生处。
七、注意事项
1. 评选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坚决杜绝评选中的弄虚作假和拉选票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各方当事人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取消其所获荣誉称号和奖学金。
2. 评选过程接受全体师生监督。评选期间网投十大信誉平台设举报电话:87556074。
3. 奖助学金可以通过中行、工商银行帐号入账,学生在资助网上申请时,可以自由选择发放方式;并且保证系统中个人银行帐号正确(要求是以学生本人身份在武汉市开办的中行、工行存折或灵通卡号19位,并保证账号在激活状态),没登记或者登记错误的不予发放;请每位同学将本人资助网上信息及时更新。
4. 在奖助学金发放过程中,严禁以建立奖励基金、提留年级费、班费或学生活动费等各种名义扣发学生的奖学金。一经发现,退还所扣奖学金,消除不良影响,并提出改进意见。
5. 积极倡导学生文明使用奖学金。希望将所获奖学金用于正当的学习生活,禁止学生个人或集体以任何形式用奖学金请客吃饭等铺张浪费行动,一经发现,追回奖学金,并视情节予以处理。
八、获奖后要求
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是自强自立、品学兼优的表率,除了保持学业优秀以外,还应积极关心支持学院各项活动,为学院其他同学们的全面发展提供应有的支持帮助。
(1)积极参加和组织学院的各项学生活动。
(2)对同年级学业困难、家庭困难的同学进行帮扶,对低年级学弟学妹的各项困惑进行指导帮助。
(3)半年(每年4月和10月)后提交一次中期报告。
九、补充说明
1、奖学金评奖的组织工作由网投十大信誉平台学工组负责。
2、本办法由学院学工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院学工组协调处理。
网投十大信誉平台学工组
201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