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武汉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应用对策研究,大力推进理论创新,注重研究成果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服务市委市政府决策、推进各部门工作提供有价值参考。
二、研究重点
以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为主题,围绕幸福武汉、生态宜居武汉、文明武汉建设,加强对武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着力破解武汉全面深化改革的热点、难点问题,关注武汉文化发展的前沿问题,调动青年理论骨干的积极性,提高课题研究质量和使用效益。
三、课题设置
基金项目设置重点课题和一般资助课题,项目选题以《课题指南》为依据,研究成果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实证性、现实性,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提高服务科学决策的水平。确定立项的研究课题不得随意更改。对已获其它基金资助的成果,不重复资助。今年,增加后期资助课题,并对优秀研究成果予以奖励。
四、注意事项
1.本《课题指南》的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研究重点,申报选题原则上不偏离指南要求。有较丰富前期研究成果、课题紧贴武汉市情、符合《课题指南》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的自选课题,也可申报。
2.市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人必须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课题组成员应吸收从事与课题相关的实际工作人员参加;申请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申请人和课题承担单位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3.市社科基金项目一般在立项后的一年内完成。市社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2007年修订的《武汉市社科基金管理办法》,加强对立项课题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按时间、高质量完成。获准立项的市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如期完成研究任务。
4.申报市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市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承担市社科基金项目尚未完成者不能申报。凡已由有关部门和单位立项的课题不能申报。
5.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申报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为维护良好的学术道德,凡在市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6.武汉市社科基金项目申请表,可在武汉市委宣传部网(www.whxc.org.cn)理论宣传栏目或大武汉宣传网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打印。申报表一式3份并提供电子版,A4纸单面打印或复印,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汇总报送至市社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理论处)。
7.2014年课题申报时间:2014年6月3日起至6月3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2402547
联系人:李燕军陈雪松
武汉市社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3日
课题指南
一、重点课题
*1.武汉“十三五”规划与实现2049愿景研究
*2.长江经济带视野下武汉发展对策研究
*3.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研究
*4.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路径研究
*5.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众化传播研究
二、一般课题
1.武汉市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研究
2.武汉市促进大学生就业研究
3.武汉市农村土地流转研究
4.武汉经济结构转型研究
5.武汉城镇化进程中人口市民化研究
6.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法治思维研究
7.武汉市民网络政治参与现状调研
8.公共服务均等化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问题研究
9.社区治理创新助推城市治理现代化
10.权力清单与政府治理创新研究
11.大规模建设中的武汉城市交通管理
12.武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特色及理念塑造
13.增强武汉自信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14.武汉市各阶层民众核心价值观认同调研
15.武汉地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
16.武汉市民文化消费与文化市场管理研究
17.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方式品牌化研究
18.武汉城市形象传播研究
19.武汉志愿者之城建设研究
20.城市先进典型形成与放大机制研究